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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《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推动青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。
观点新媒体获悉,《意见》提出目标:到2025年,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及在建里程达到500公里,中心城区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到20标台,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60%,城市公共交通乘客测评满意度达到90%,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%,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率达到95%,车辆进场率达到93%,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%。新建城市居民区周边道路港湾式停靠站规划建设比例达到100%,已建成区域要逐步实施港湾式停靠站改造,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改造比例达到50%以上。高峰时段城市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行时速不低于16km/h。
为实现上述目标,《意见》规定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主要任务:
强化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实施:规范规划编制和落实,加强交通规划衔接。
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:落实公共交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,强化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保障,推进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,推进新能源应用及配套建设。
加大城市公共交通财政投入:健全财政扶持机制,完善发展保障机制,落实税费优惠政策,完善票制票价体系。
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路权优先:加快公交专用道建设,严格公交专用道使用监管,科学设置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。
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质:完善服务体系,推进智慧化应用,深化行业文明建设,强化服务质量考核。
促进公共交通创新协调发展:加强公共交通安全管理,推动城乡公交统筹发展,促进综合运输协调发展。
并出台相应的保障措施,包括加强组织领导,压实工作责任,完善法规标准,加强宣传引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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